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,保护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,根据《安徽三联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我馆实际,特制定本条例。
1、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与逐级责任制
(1)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贯彻 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。
(2)馆长是图书馆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馆内各部主任是本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。
2、消防安全组织和职责
(1)组织机构
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,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馆长
成 员:办公室主任、采编部主任、流通部主任、参考咨询部主任、信息技术部主任。
(2)职责
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,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,贯彻 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精神,特制定细则如下:
A、图书馆是公共场所,馆内严禁吸烟。
B、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,分布各处的器材不得随移动,每年检查两次消防器材,如有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。
C、工作人员应做好本部(室)的安全工作。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和责任区内的水龙头(含消防栓),切断电灯等电器设备的电源。严禁在馆内私烧电炉,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,并追究相关部主任的责任。
D、如遇未关灯、关机时,值班人员及时处理,事后需报告有关领导,同时对 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。
E、馆内各阅览室工作人员不得私接电线或安装电器设备,如确因工作需要,要找办公室安排解决。
F、易燃物品要有专门存放地点,专人管理,严防火灾发生。